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29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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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书作者: 查尔斯·A.比尔德
  • 出  版  社: 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
  • 版权提供: 北京明天远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所在分类: 图书 > 财经管理 > 经济
  • 上传时间: 2017-03-01
  • 文件格式: htxt
  • 纸版书价:¥29.8           书城价: ¥4.88
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编辑推荐精彩书摘目录
《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是一部探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制定过程的重要著作,在美国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对我们研究美国历史和美国政体有重要参考价值。作者比尔德运用“经济决定论”解释历史的主要著作,也是一部探讨美国宪法制定过程的权威性著作。
  本书第一次出版于1913年。当时伴随着美国进步党出现、共和党阶级分裂以及美国参议院普选,还存在着工人抚恤金和其他社会立法方面的矛盾,正是美国动荡的争论时期。西奥多·罗斯福提出了以“新国家主义”为题的根本性问题,提议联邦政府应有能力应对铁路紧急状态、巩固工业、终止边界自由地带和面对美国经济中劳动者的新地位等一系列问题。在发展其构想过程中,罗斯福考虑到了美国体制中司法制度的地位。尽管他对司法部门有着高度尊重,但是他提议应对其权力进行限制。他指出:“通过滥用宣布法律违宪权利,法庭会成为立法机构,而非执行法律的机构。”他提议策划“撤销判决”作为审判倾向的检查方法。罗斯福为这个计划辩解道:“当法庭决定了一个宪法问题,当它决定了民众总体上能做或不能做的事情的同时,民众应有权在认为判决错误的时候撤销这个决定。”因为这些声明和一些反对声明,当《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最初发表的时候,“舆论”在很大程度上被搅乱了。   本书绝非投机之作,或关于时下矛盾的作品。我确信我和其他学者一样,多少受到了“时代精神”的影响,但是我没有想过要推动进步党利益或保守评论家和反对者的利益。在我的作品出版前的许多年,我就开始了美国宪法的研究,那时宪法观点方面正风平浪静。在那次研究中,我有机会阅读了大量建国元勋们的著作,而我惊讶地发现他们中许多人强调经济利益是政治和法律、宪法制定的一股势力。我特别印象深刻的是《联邦党人文集》第24篇中詹姆斯·麦迪逊提出的政治哲学,似乎提供了一条宪法构成实际运作的线索——这是麦迪逊自己带头进行的一些操作。   麦迪逊眼中的宪法似乎与我在大学和法律圈中所了解的大部分宪法相关理论是相矛盾的。确实,像希尔德雷思这样老一代的历史学家曾指出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有过激烈的斗争,而在争论中曾有经济利益联盟的出现。确实,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在《乔治·华盛顿的一生》中描绘了美国宪法编写中的经济冲突。但是在十九世纪的最后几年中,这个现实观大范围地涌现在了关于州权和国家主权的抽象争论和有关司法见解的辩证分析中。当然,广为人知的是美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曾出现了激烈的争执。然而,这次争执通常被解释为是某些人更珍视州权,而其他人希望有一个强势的中央政府。当时,我开始打听由西奥多·克拉克·史密斯教授所提出来的主要观点:“历史学家前辈们把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出现的争执描述为一场直线式思维的爱国者战胜了思想狭隘的地方主义者的区域性竞争。”为什么有些人是 “爱国”和“直线式思维”的,而另一些人是“思想狭隘”和“地方主义”的?这样的问题并没有影响十九世纪末主持书写历史的学者的想法。这些学者也没有用心解释他们运用自如的“区域”这个术语是指自然地理的区域还是地理学中由物理情景决定的社会经济安排。
  第一章   美国的历史解释   概括来讲,三个解释学派在美国历史的研究和归纳中占据主导地位。第一个学派与班克罗夫特这个名字紧紧相连。他参考人在神的引导下拥有的优秀道德禀赋,解释了国民生计中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或者更准确地讲,他见到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崇高的信念比人本身更有效果。在美国宪法的争斗历史中可以看到——用班克罗夫特的话来说就是——“神圣力量的运动会带给世界团结、秩序,并能把不同的事件连接起来。”   尽管这样的言论遍布班克罗夫特的书中,但是要把他历史结构原则的主导理念用一句简单的句子描述出来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常常由于顺从于自己社会阶级的脆弱情感或屈从于生活紧急情况(在当中他扮演了绝起眼的角色)而受到动摇。他不把讲述事实放在心上。在美国重刑犯和契约奴隶后代问题上,他说:“如果手里拿满了东西,他也会打开他的小手指继续拿。”   班克罗夫特在其作品中经常提到能左右人事的“超人类力量”,但他避免列举由此引起的具体事件。他似乎认为能够证实其理论的,不是任何个别事件或一系列事件,而是历史的整个进程。他说:“不管有多少人说服自己,没有在他自身之上的力量,历史都用证据证明了暴政与庸政必灭亡;自由与正义即使饱受磨难,终是无法抵抗的力量。通过这个信念,古老国家知道如何重燃活力;成长起来的一代义无反顾地加入时代大潮中;老一代人与同伴以及真主一起寄托于甜蜜的希望,不失勇气,也不因超人类力量找茬争吵,他们驻足在安静的信念中,等待着人类之路新鲜如晨露,救世主永存。”   历史解读的第二个学派在时间顺序上跟随了班克罗夫特的脚步,因其把以英语为母语的民族的巨大成就归因于日耳曼民族的某些政治天才,所以可被称作“日耳曼派”。他们没有明确地否定历史中的“高位权力者”主义,而是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世界的“自由”制度发展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民族品质。
  第一章 美国的历史解释   第二章 1787年经济利益的调查   第三章 宪法运动   第四章 代表选举的财产保障   第五章 大会成员的经济利益   第六章 作为经济文献的宪法